Friday, January 30, 2009

网络自由文化将淘汰智慧产权 Article 10

在这人人提倡智慧产权的时代,社会或商企的大方向是成立形形色色的数码权利管理系统(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),以处理智慧产权。目前市面上每天创新的产品很多,这些创意品经过特定产权处理后,将为创作者带来利润。

为了确保创意获得回酬,创作者进行网络创作后,都会以一个按钮轻轻地为创作品“戴上手铐”,把智慧产权锁住。这么一来,阅读者或许不能随意传阅、拷贝或更改其创作成品。


创意产品是人类文化遗产


这时,在台湾资讯工艺的文化圈里头,就有一小群人提倡自由文化,倡议开放智慧产权。

来自台湾潮阳科技大学资讯管理系副教授洪朝贵(右图)认为,自由文化已是科技潮流的一种隐性文化,在社会群众不知觉的情况下,可能会成为未来趋势。

洪朝贵提醒知识工作者,任何的创意品都有两个生命周期,即商业周期和文化周期。前者着重智慧产权和个人利益回报;后者则强调,任何的创意产品也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。

“要是我们忽略的智慧产权的第二生命,将是文明社会里的一大损失。”

洪朝贵在1月13日到《当今大马》和东南亚电子媒体中心,进行网络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的实地考察。


“铐住”创作文章传阅广度


他认为,网络崛起将在公民社会里形成新气象,而现今社会所提倡的智慧产权,或许会和科技时代的脚步背道而驰。

“网络消费者应该反省,到底我们是作为消费者的时间多,还是作为作者的时间比较多。答案很明显的是读者。因此,当我们一声指令下,把资讯手铐了,其实是铐住了创作文章的传阅次数和广度。”


消费者注意力是稀有财产


洪潮贵引用理论进一步分析说,这也和“注意力经济学”(Attention Economy)的原理背道而驰。

“许多人把智慧或资讯视为个人财产,忽略了网络市场架构的问题。在充斥着形形色色资讯的网络市场里,资讯是免费的,消费者的注意力才是稀有财产。因此,创作者需要考虑新的运作模式,以在资讯超载的网络里引起网络使用者的注意,才能从众多产品资讯中脱颖而出。”


难获保护产权分子的认同

在网络营业成功的典型佼佼者,非谷歌搜寻器莫属。谷歌提供免费的资讯搜寻器,换取网络使用者的注意力,并以此 作为卖点,吸引广告商来打广告,以此收取回酬。其他成功的营业模式还包括易趣网络拍卖和亚玛逊网络书店等。相反地,微软视窗等许多提倡知识产权的大型企 业,可能会在资讯自由化的浪潮中被淹没。

然而,这崭新概念或许很难获得保护知识产权运动分子的认同。

洪朝贵笑答:“自由文化的浪潮不需要获得这些大型企业的认同。不过,我们可观察到所谓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司在逆流而上,长时间消耗人力物力,以确保长久握有智慧产权的拥有权。”


折衷方案:知识共享协议


这位长期推广自由软件并关心资讯社会的人权议题的学者表示,智慧资讯和网络管理需达至平衡点。
“平衡点在于资讯可自由传递,因为资讯的本质为自由的(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),我们想要锁也锁不住。”

放眼现今科技产品,智慧产权管理公司如微软和美国的Adobe软件,为其产品设下重重叠叠的技术限制,阻挡网络宵小偷窃版权,其实是螳臂当车之举。
因此,自由文化主义者提出一个折衷方案:知识共享协议(Creative Commons)。作者能够自由使用其它网络创作者的资讯或智慧,但是不可用于商业用途或盈利收费,而且不得擅自更改内容。

他提醒这些巨型软体公司,开放源代码(open source)将引领未来的科技软体新潮流。开放源代码是可自由散播、衍生创作的自由软体散播模式,著名的电脑软体包括Linux和Open Office等,都可取代微软视窗操作系统,或微软文字处理软件。

因此,“智慧”在网络世界里像是广告看板。资讯是免费开放的橱窗,等待的是顾客的注意力。

洪潮贵举例说,网络博客的创作用意在于分享,,因此部落客与部落客之间随意分享自己的创作文章,或翻译拷贝,社群中默默有协议,可自由使用对方的智慧产品。

类似的声明或许可证(license),以协商的方式保护作者的智慧产权,一方面让智慧散播出去,一方面保护创作者权益,而非以硬性的技术限制,限制资讯的脚步。


保护产权:剥削知识工作者?


另一方面,公民社会的学术自由,应该取得网络通行证,自由地向民众传播知识,促进文明社会进步。不过,由于许多大型出版社垄断网络媒体的运作,将学术期刊的出版权转卖给资料收藏电子库,导致许多珍贵的知识,在高喊保护智慧产权的旗帜下,被戴上了电子手铐坐牢。

洪朝贵质疑:“教授写文章的目的是传授智慧,越广泛的传阅度,可让更多人参考启蒙,文章大量被引用可让教授升等,名利双收。可是智慧产权却让资讯带上脚铐,不能走远,被深锁在大学象牙塔的资讯库里。”

资讯库管理公司的类似举动,似乎在保护智慧产权,其实只保护公司利益。而在研究室里一字一句苦苦经营知识的作者教授,在整个过程中只能获取稀少回报。


大型公司垄断知识和大获利


因此,洪潮贵促请社会反省学术期刊的出版社的角色,并了解大型网络资讯库的非理性基础。

“到底知识工作者创作文章的真正目的何在?是为了个人或公司的获利,抑或是为了大众利益和公共财产。目前多大型的研究资料库出现,或许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。Small is beautiful。很多公司应该像微软一样,小很多会比较合适。”

“教授写文章给学术期刊是免收费的,一些还须掏钱出来,让出版社刊登文章。出版社制作出版教授的知识后,以昂贵价格转售给图书馆。出版社当中可能抽取高额佣金。”

“巨利都让大型公司给偷走了。消费者还须掏钱出来,以昂贵价格购买知识与资讯,这是对创作者和消费者的一种不公平。”

他建议,进入全球化时代,网络时代的资讯,有着自由的本质。教授等知识工作者成立网络电子期刊的共同平台,只需花少许钱聘请网络管理员和审核员,即可在网络上自行出版学术文章。这做法对知识工作者业更公平些,并可收取合理回酬。


“时空倒流”资讯存档软体


或许网络使用者没有注意到,一种崭新软体以悄悄发芽,为提倡自由文化的基调添上新注脚。

洪朝贵说:“智慧产权可保障个人知识财产权,却忽略了每个新闻或电影都是历史的回顾。与其把这些历史的珍贵点滴收藏在私人档案库里,有人就研发了类似时光倒流器的Way Back Machine,把网络每份每秒上载的资讯档存起来,履行捍卫人类文化遗产的历史使命。”

“ 我不清楚Yube tube上载日本动漫《无敌原子刚》,是否有侵犯版权。不过,在Way Back Machine里大量档存了许多20世纪电影和经典歌曲,以让重要的历史事迹不至于失传。况且至今都没有任何保护智慧产权的组织,敢站出来挑战抗议这个非 政府组织。主要是智慧产权的立场,摆在人类文化遗产的使命面前,显得微乎其微。

这又再次印证了,自由文化与网络媒体的发展趋势,似乎不受智慧产权的捆绑。


提供影音资讯保护与重生


其理由显而易见。保护智慧产权等组织可控告Way Back软体侵犯电影版权。但是,他们也了解知识产权属个人网站或私人财产。

在美国,许多创作品如电影,须等待艺术创作者作古50年后,才能开放版权。当中若公司破产或其他技术问题,将导致许多电影流失,其损失无法计算。

因此,档案库(Archive.org)和Way Back Machine等非政府组织所从事的工作,就是把所有付费新闻、电影、经典歌曲等收藏起来,以免这段资讯传播的空白期间发生任何不测事件,而意外失传。

记者随后上网查证“1978年播映的无敌小金刚”,真的可在这网页里搜寻到七个相关条目。这类软体将为智慧产权注入第二生命,即从商业周期,衍生到文化周期,确保人类文化遗产,能够世世代代流传下去。


知识产权公司须改运作模式


或许,许多提倡知识产权的活跃分子忽略了,其实文化周期也是知识产权该注意的元素,作为提倡保留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使命。

因此,智慧产权和自由文化的相互抵触,似乎是无可避免的。洪朝贵形容自由文化就像是一场台风:“平民百姓看见台风来了,总不能抱怨说惨啦,家里会淹水啦等等借口,拒绝接受现实。反而,大家应该认清这个趋势,并作出应对的方法。”

尤其是依据传统运作模式的智慧产权公司,在新一波的资讯工艺革命里须面对事实,否则只能坐以待毙而已。


网络革命将惠及公民社会

公民社会或是网络革命里受惠的一群。从前的非政府组织要传达散播消息,唯有花钱发传单或在报章上作宣传。现在的网络通行无阻,当资讯是免费时,非政府组织如捍卫人权组织、防止动物受虐协会、环境保护活跃分子、妇女及儿童权利捍卫组织等,都可在网上轻松地散播资讯。

据洪朝贵观察,网络世界受欢迎的网页内容,通常具备三大特质:
(1)提供备具功能性的资讯,如钓鱼资讯等给嗜好钓鱼的爱好者
(2)具有爆料功能或提供争议性内容的网页,如揭露政府内部机密等,都能大量引起公众好奇心去浏览
(3)具备好笑或感人题材的网页内容,以引起大众共鸣

他鼓励非政治组织善用网络的敞开空间传播资讯,通过创意手法如写作、影片或漫画等,在加入笑点和感人的元素,这样会让资讯传播得更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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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自由文化将淘汰智慧产权
洪朝贵:封锁资讯如螳臂当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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