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17, 2010

“管辖” "Jurisdiction"

签下了意思意思的合约,大概知道自己负责的范围。(不懂我是否也可以写一份合约给老板咧?)
期待熟悉面孔出现。

你是第一个。多多指教!
你是第二个,之前就说好的喝茶,到底是什么时候呢?

有机会“管辖”这两个地区,那就好好地干吧!

最盼望的
其实是跟“晶莹”的约定

我的假期,一定要留给你们俩。

1 comment:

nyonya said...

really?when is ur holiday woh?
v juz back from hongkong woh....